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是依據GB/T3836.2-2021中的15.3條的相關要求進行試驗,其主要是在試驗罐內放入需要測試的外殼,外殼內和試驗罐內應在相同壓力下充以相同的爆炸性混合物。
I類、ⅡA類和ⅡB類電氣設備
依據GB/T3836.1-2021中的第15.3.2.1條或者GB/T3836.1-2021中的第15.3.2.2條進行試驗,試驗應在考慮每種試驗配置的情況下進行5次。如果點燃沒有傳到試驗罐內,則認為試驗結果合格。
ⅡC類電氣設備
方法一:增加試驗間隙試驗
應將除螺紋接合面之外所有接合面的間隙加大到下列數值:
1.35iC≤iE≤1.5iC
對平面結合面,最小間隙為0.1mm,式中:
iE:試驗間隙;
iC:制造商圖紙規定的最大結構間隙。
外殼內和試驗罐內應使用下列爆炸性混合物,在大氣壓下與空氣的體積比:
(27.5±1.5)%氫氣;和
(7.5±1)%乙炔。
每一種混合物應在考慮每種試驗配置的情況下進行 5 次試驗。僅用于乙炔環境中,該試驗僅應采用相應的氣體混合物進行試驗,如果設備規定僅用于氫氣環境中或僅用于乙炔環境中,該試驗僅應采用相應的氣體混合物進行試驗。
方法二:增加壓力試驗
外殼應按照下列公式規定的試驗間隙 iE進行試驗:
0.9iC ≤iE≤iC
外殼和試驗罐內充以與第一種方法規定的相同的氣體混合物,其壓力為 1.5 倍的大氣壓對每種爆炸性混合物進行 5 次試驗。
或者,如果試驗樣品的間隙不滿足上述條件,可采用下列方法通常的試驗用混合物根據以下公式預壓:
Pk=iC/iE×1.35
Pk是預壓系數。
方法三:富養試驗氣體試驗
外殼的間隙iE應至少為制造商圖紙規定的最大結構間隙 iC的 90%(0.9iC≤iE≤iC)。
試驗用混合物在大氣壓下的體積比如下:
a) (40±1)%氫氣,(20±1)%氧氣,其余為氮氣;和
b) (10±1)%乙快,(24±1)%氧氣,其余為氮氣。
對每種爆炸性混合物進行 5 次試驗。對于規定只用于氫氣環境的裝置只要求使用項 a)的試驗混合物。
經過以上(三種方法之一)的試驗,如果點燃沒有傳到試驗罐內,則認為試驗結果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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